2019年7月26日星期五

香港仔中心不值 $1

1857年5月16日,港英政府憲報公佈,香港仔(當時稱石排灣)將有兩塊灣泊用途的海傍地拍賣出售,每塊地11.5英畝,北南各600、東西各840英尺,每年交地租100英鎊,地價拍賣時另定。6月20日憲報又稱,兩塊地已分別各$1賣給 D. Lapraik 和 J. Lamont;說明除此兩位老兄,無其他人競拍,或者政府早前已暗通兩位,而拍賣只是過場罷了。兩位何方神聖?後來幾年陸續發生的事情,令人深思。
德忌利士 · 拉伯勒是「德忌利士洋行」的東主,購買了東面的一號海傍地盤。德忌利士洋行,是「Douglas Lapraik & Co」的中文名稱,當時擁有輪船,以航運和與大清的貿易為主業。德忌利士原本是英國錶匠,歐洲有人今日還收藏其產並簽名的錶。約翰·林蒙 (有文章譯為拉蒙、拉蒙特)是蘇格蘭造船木匠出身,當時在「東角」(現銅鑼灣東角道、東角中心處)有船排廠,主要為大洋行修船和歐美商人造船,則購買了西面的二號海傍地。據稱,林蒙是香港洋船第一人,於1843年組裝出第一艘本地產、有80噸位的縱帆船;1853年又為德忌利士建造了一艘137噸位稱為女皇號的汽輪。所以,兩位應該互相熟悉,會合作,不會相互競爭拍賣;如若無其他人在場,以最低價$1購得是完全有可能的。
林蒙深挖並用花崗岩石在所購地盤的東側(靠「石排灣」東西中線位置)建造了一座旱船塢,被稱為「林蒙船塢」。1859年剛剛建成並投入使用,林蒙就遇到財務問題;1860政府憲報稱,「香港仔(時稱石排灣)海傍地盤二號地租逾期未繳」;說明林蒙當時手頭甚窘,連100英鎊都沒有。更為糟糕的是,競爭激烈,市場越來越需求更大的汽輪,只靠小的林蒙船塢必將難以生存。因此,林蒙據稱向德忌利士借貸,並開始在西面建更大的旱塢。1865年林蒙把生意賣給德忌利士(後者於1863年與他人組建「香港黃埔船塢公司」),本人離開香港,第二年在蘇格蘭老家離世,無緣目睹1867年才建成的更大的「夏圃」旱塢(有文章稱賀普、何伯;敝人認為夏圃更真實,因其近西北面後有「夏巴」廠)。
另一廂的德忌利士老兄極其精明老練,顯然只以低成本沿海岸填海修壩建碼頭,估計從東面的香港仔舊大街到現在的香港仔大道,加上現在郵局所在地盤突出的平台;另外,他應該還賣了部分填海分割出來的新地盤和房屋,大賺一筆。其實,德忌利士只佔用了所購地盤不到三分之一的面積,並很有可能將沒有填的海域退還給政府,從而降低每年上繳的地租稅;他很有可能用同樣的手段處理從林蒙手上轉讓過來的船塢地盤,雖然有兩座旱塢,也只佔原購得地盤的一半(但不同的是,部分未利用地盤屬山地)。德忌利士逝世於1869年3月24日,之後不久於1870憲報發佈的遺產處理表中顯示其留後世 $350,000,在當時是極其巨大的財富。政府紀錄表示,1876年德忌利士洋行是全港繳稅第一家,共繳$11,108.92,比排在第二位的渣甸洋行(Jardine Matheson,$8,453.4)高出好多,其家族是當時名符其實的香港第一富族。
李嘉誠的長江實業後來通過匯豐入股並控制了和黃公司,並將其擁有的香港仔船塢(林蒙和夏圃)改建成巨大的商住兩棲的香港仔中心;其實,整個中心佔用只有1857年以$1賣出的原海傍二號地盤的一半面積!

備註:
台灣稱「得忌利士」,應是德忌利士的後人拓展台灣市場而採用的家族公司名稱,不是其本人。近又有文章稱「德格拉斯洋行」應該是作者從英文名稱的直譯,不是原有的名稱;古時翻譯用詞往往與今日的習慣大有不同。
中環的「德忌利士巷」和「德忌利士街」都應該與德忌利士本人和德忌利士洋行有關。
薄扶林港大的「大學堂」原稱「德忌利士堡」,是德忌利士本人及家族的住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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